41.“综合·探索”学习领域的
标准在不同学习阶段是如何递进的?
依据“综合·探索”学习领域的达成目标,制订了各阶段的目标。阶段目标是从学习活动的方式以及学生学习的行为来制订的。
其特点如下:
●1~2年级的学习活动内容主要是美术学科内部的综合,活动方法以造型游戏为主,提出学生进行无主题或有主题的想像、创作、表演与展示的目标。
●3~4年级的活动方式同样是造型游戏,但学习活动内容要求结合语文、音乐等课程内容,并提出发表自己的创作意图的目标。
●5—6年级的学习活动内容进一步拓展为结合学校和社区的活动以及综合运用美术课程与自然课程和其他课程的知识、技能,并提出在进行策划、制作、表演与展示的同时,体会美术与环境的关系的目标。
●7~9年级的学习活动强调在调查、了解美术与传统文化及环境的关系的基础上,①用美术的手段进行记录、规划与制作;②通过跨学科学习,理解、共同的主题和共通的原理与规律这两方面的目标。
以阶段目标为依据,提供了各学习阶段的“教学活动建议”,大部分教学活动建议都配有案例,可以根据当地中小学美术教育的实际水平进行选择。
在课程标准中,还提供了“评价建议”,对学生的学习评价从6方面作了提示:①参与“综合,探索”学习活动的程度;②对媒材的形、色的关心态度;③综合运用其他课程以及在生活中所获得的知识,进行联想、创意、策划与制作的能力;④表述活动感受的能力,评述自己及他人作品的能力;⑤合作精神;⑥收拾整理的习惯。
对不同学段所提出的评价标准的水平是不同的。例如, “②对媒材的形、色的关心态度”。1~2年级的评价建议为“是否对身边能找到的媒材的形、色感兴趣”;3—4年级为“是否对媒材的形、色感兴趣,发现并收集身边可以用于造型活动的废旧材料”。又如,“④表述活动感受的能力,评述自己及他人作品的能力”。5—6年级的评价建议为“在讨论中,能否大胆地发表自己的看法”;7~9年级为“能否通过讨论或采用书面的形式,发表自己对探究过程的感受和体会”。
注释:
①参见:[美]沃尔夫·吉伊根.艺术批评与艺术教育.滑明达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2,5
②滕菲.材料艺术设计.青岛:青岛出版社,1997.19
③杨恩寰.审美心理学.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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