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阶段目标是如何分层次的? 美术学科的内容有其独特性,我们对这种独特性的认识是,它很难被具体量化,很难像一些学科那样能通过量化的方法分成若干具有明显差别的等级。总体而言,美术给我们的感觉是块状的,而非粒状的。尽管美术的内容也有程度上的递进关系,但是很难截然分成几个层次。如果我们硬要将这种递进关系分得非常的细致,其结果只能是玩文字游戏,最终陷入一种“理屈词穷”的窘迫的境地。所以,我们在确定阶段目标的层次时,遵循了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将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学习分成了四个阶段,并相应地确定了具有相对递进关系的阶段目标。 新课程标准是按四个学段来划分阶段目标的。第一学段以游戏、参与、感受和体验为主,第二、三、四学段则在学习要求上有递进关系。试以“欣赏·评述”为例加以说明: 学段 | 活 动 | 要 求 | 第一学段 | 观赏自然和各类美术作品的形与色 | 能用简短的话语大胆表达自己的感受 | 第二学段 | 观赏自然和各种美术作品的形、色、质感 | 能用口头或书面语言对欣赏对象进行描述、说出其特色,表达自己的感受 | 第三学段 | 欣赏、认识自然和美术作品的材料、形式与内容特征,通过描述、分析与讨论等方式 | 了解美术表现的多样性,能用一些简单的美术术语,表达自己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 第四学段 | 多角度欣赏和认识自然美和美术作品的材质、形式和内容特征 | 获得初步的审美经验和鉴赏能力,初步了解中外美术发展概况,尊重人类文化遗产,能对美术作品和美术现象进行简短评述 |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阶段目标的描述尽管比较笼统,但还是大致显示了层次的递进关系。我们认为,在美术课程阶段目标的描述上采取“宜粗不宜细”的原则,是符合美术学科的特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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